工伤认定流程

发布时间: 2020.10.29 05:09:00      浏览量:

一、单位提出工伤申请

教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应于7日内将情况通知社保中心/人事处薪酬福利办公室(办公地址:明德主楼1126,联系电话:82509717),领取有关材料,并在15日内按要求整理所需材料,正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办理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 号)

2)《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42 号)

2.申报时限

单位应于7日内将情况通知社保中心/人事处薪酬福利办公室,领取有关材料。

单位应于15日内按要求整理所需材料,正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20日内(包括材料不符合要求重新整理材料时间)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3.认定材料

(1)基础材料

①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原件 2 份):

②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③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病历(包括受伤害时初诊病历、影像学报告单、住院病历和出院诊断等完整的病历资料。急救的需提交院前急救记录。诊断证明书需注明受伤害具体部位,并盖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专用章。患有职业病的,应提交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 1 份仅供查验,复印件 1 份)。

④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张一寸白底免冠照片。

⑤《申请工伤认定授权委托书》(原件 1 份)、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受伤职工本人因伤因亡等客观原因无法签字的,由受伤职工近亲属代为签字,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与受伤害职工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公证书等)。如受委托人为律师的,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律师证。

⑥单位事故报告(领导签字、单位公章)

⑦证人证言(原件1份),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如受伤害职工死亡的,需要提交两个证人材料。

⑧申请工伤女性干部年满50周岁,所在单位需提交干部身份证明材料。

⑨《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工伤认定申请人将所提交的各项材料逐一填写)

2)结合不同的事故伤害情形,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①因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原件1份)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证明(复印件 1 份)。

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意外伤害证明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1 份)。

③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 1 份) 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工作时间证明、受伤职工居住地证明(注明起止时间) 或相关证明材料、出行路线图(标出起点、终点和事故地点)。

④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复印件 1 份)。

⑤属于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复印件 1 份)。

⑥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复印件 1 份)。

(3)除上述材料外,结合不同情形需提交的证据材料

①涉及因工外出的,提交外出证据材料,如:到外地出差的,提供单位领导批示、邀请函、差旅报销凭证、接待单位出具的材料等。

②涉及加班加点的,提供由于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证据材料。

③涉及用人单位组织或指派参加活动的,提供相关活动证据材料,如:活动方案、通知通告、日程安排、参加人名单、活动费用凭证、活动照片等。

④与事故伤害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社保中心向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保中心/人事处薪酬福利办公室整理职工提供材料和学校需提供的材料,向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

三、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材料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材料,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结论。如若认定为工伤,则下发工伤证。认定工伤后,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docx

工伤认定申请表(A3纸正反面打印).doc

委托授权书(A4纸正反面打印).doc

受伤害经过模板.doc